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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北京,普通打工者。去年八月初,通过微信认识一位湖北阳新的刘女士。经常聊天,熟悉之后,刘女士说了她现在的生活情况,她和一个重庆涪陵的男人,从2011年认识以后,生活到了一起,结果慢慢发现这个男人对她有家暴行为,不经常,但是断断续续的对她殴打,每次打的她没办法,喊救命,可是没人管,她只有跑回老家湖北阳新,但是这个男的就来找他,她心软,善良,就原谅那个男人。直到今年2017年四月十七号,她们彻底分开了!(备注:他们两个没有领结婚证)刘女士告诉我,他们分开了,我就于2017年四月二十一号去看刘女士,二十三号离开大冶,因为当时刘女士在大冶租房子住,结果不知道谁告诉那个男人,刘女士在他们刚分开,就又找了一个男人,其实说的是我。那个男人认为是我在中间插了他们的事情,所以从五月份开始,在一个QQ空间散打刘女士的隐私照片,还有实名侮辱,谩骂刘女士!已经对刘女士的生活和精神造成很大伤害!而且现在还找我,给我打电话,威胁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我在北京,那个男的在重庆。刘女士在湖北阳新!

离婚 2017-06-09 11:2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孩子和财产问题,可以就这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王律师您好!他们没有孩子,不牵扯家产问题!
  • 若涉嫌侵权,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你和刘女士都可以报警,分别在居住地报警即可,警察会从网络上制止他的行为的
  • 你好,可搜集证据诉讼维权,。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你好,需要报警或诉讼处理的。。。
  • 可以报警解决
  • 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该男子已经侵犯了刘女士的隐私权。只是对你进行威胁,你不是适格的起诉主体。如果刘女士要起诉,需要到该男子的经常居住地法院。
  • 您好,建议报警解决
  • 存在在侵犯人身权情况,可以报警解决
    【追问】李律师您好!这样的事情怎么报警,意思就是怎么说,三个人,三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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