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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旅行社的一个部门经理,于2009年8月8日将一个团队交给合作的昆明康辉旅行社来安排操作,对方社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在收了我的30万元团款后,出团的前一天(2009年8月8日)再也无法联系上,此人就此销声匿迹,我在区公安局报案后立案侦查,但至今仍无消息,我想起诉该人所在的旅行社,想咨询要怎么办?

其他 2011-06-24 15: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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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在旅行社可依据你与对方旅行社签订的合作协议,持付款凭证向法院起诉即可,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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