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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有五间房子打好地基已经两年一直未建,于08年三月初准备建房,因为宅基地规划,在村委会协商调节下,同意留出两米胡同供我们出入,可是紧邻我家房基地的一邻居靠路有两米左右的土地属于他家,他却执意不让我们留出胡同供我们出入,并于08年3月3日故意找人在我爸不备之时,故意挑起事端将我爸砍伤6刀(两刀在头部,造成脑血管堵塞,不断的头痛,胳膊无法上抬用力,身上四刀,三刀较重,并且当时身穿棉衣都被砍破,皮带被砍断了),现仍在医院进行治疗。我奶奶也因此事被故意踢中胸口,造成不断疼痛胸闷。而由于施害方态度强硬,依仗权势和经济,利用很多办法买通一系列相关执行人员的关系不愿意对我爸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法医鉴定我爸伤情属于轻伤(但根据一系列现实状况来看,我们觉得已构成重伤) 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还可以申请进行第二次法医鉴定?伤情正在恢复中再鉴定是否还有必要?还能同过其他判断方式得到公正的鉴定结果吗? 这是否属于刑事案件?还是属于民事案件?或者是属于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 怎样解决可以尽可能保障被害方(我方)的利益? 要求赔偿的类别有哪些?是否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我们怎么做可以得到公正的赔偿结果? 请务必尽快做答! 急!!谢谢!!!!

刑事辩护 2009-03-23 2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
  • 如果你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是轻伤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的话,精神损害是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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