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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伤残评上等级后和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才能拿到呢?如果继续在公司上班是否没有了,那等到我半年或二年后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时还能拿到吗?待复谢谢!

离婚 2019-08-31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针对劳动能力障碍5~10级的补助,是在评上等级后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才能拿到; 2、上述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后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得到的补助,对时间上限制规定。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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