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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合买了一个双车位,他出资25%,约定共同使用,因为25%的钱我实在筹着有些困难,他提出如变卖时要分他50%升值款。请问这个合同属显失公平合同吗(出资25%,分成却要50%),是否无效。

其他 2017-06-13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谢谢您。主要是关系一直很好,他对我一直也有帮助。去年买车位付款时是向他借2万(全价8万),但口头约定再卖前共同使用(双车位),出卖时分他25%收益。今年他要反悔,要书面写下“他仅出资25%却要50%收益”的合同。我如果拒绝,肯定关系破裂。但同意我也实在心有不甘。不想失去友谊又想保利益,好矛盾。我原想如果这是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我就签了呢。到时自然按原来口头约定执行就好。唉,最后还是谢谢您。
  • 你好 你可以不同意
  • 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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