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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13年,异地婚姻(男贵州,女湖南),育有一女(11岁)一儿(3岁),两人户口未迁移,孩子户口都在湖南,现在他在贵州,我在广东,分居9个月。去年10月份他把不到三岁的小儿子带走,威胁我必须回去贵州生活,不然就离婚,他家人威胁我打官司也不可能让我拿到儿子。我们没有存款不存在财产侵害问题,他现在没有固定的工作,在家帮他大哥送货,我在广东一家公司上班,女儿跟我在广东上学,我13年生完儿子之后就进行了结扎术,这样的情况,我想拿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 2017-09-11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一般是一人一个。
  • 如果对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一般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或者离婚。
  • 可以的………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追问】我有在东莞的居住证满2年,男方在东莞没有居住证,这样是否可以在东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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