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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正常支付乙方工资,因乙方个人原因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由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未到合同期离职一定会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由乙方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同时,需赔偿甲方损失壹万元人民币从事教育行业,必须让员工签这样的条款。现在准备离职,员工必须得拿这种违约金吗?外出培训费用,也要离职一并给吗?说是学校培训,机密性。

其他 2018-06-10 14: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不需要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感谢您的回答。在职期间,我们提供外出学习,教育机构延迟签订合同,两年,两年之内离职,时候需要把培训费用补偿给教育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对员工提升是正常的。不是教育机构核心人员,参加教育机构"核心内容"(教育孩子上课方式方法,网上可以够多搜到,没有知识产权),
  • 不合理,不需要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提前三十打离职报告,不需要赔偿损失 。0 。
    【追问】感谢您的回答。在职期间,我们提供外出学习,教育机构延迟签订合同,两年,两年之内离职,时候需要把培训费用补偿给教育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对员工提升是正常的。不是教育机构核心人员,参加教育机构"核心内容"(教育孩子上课方式方法,网上可以够多搜到,没有知识产权),
  • 提前三十打离职报告,不需要赔偿损失
    【追问】感谢您的回答。在职期间,我们提供外出学习,教育机构延迟签订合同,两年,两年之内离职,时候需要把培训费用补偿给教育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对员工提升是正常的。不是教育机构核心人员,参加教育机构"核心内容"(教育孩子上课方式方法,网上可以够多搜到,没有知识产权),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 具体看什么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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