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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母,经一家典藏公司诱骗购花了19800元,买了原值只有3000多的收藏品。后经儿女发现,将藏品退还,该典藏公司(分公司)强调退款需要北京总部批复,当时提供了月底还款的欠条。在到期后该典藏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不予以退款。请问我们是起诉到法院那,还是可以找消协或是其它部门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请给予指点。

其他 2017-06-18 08: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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