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某某保安队员,就在2017年5月28日早上,班长突然说公司已经撤点了,把个人东西拿走,这里已经交给别的公司不能再吃住了,我以为是散摊子了,能要上自己干的5月份的28天的工资都不错了(我那天干的是27日22点到28日6:00的班),赶紧给亲朋好友打电话找地方找安身的地方,过了端午节才到首安公司要了27天的工资,那时我在现在的保安队还没有入职,只是住在这里,但前两天发现我们原来在某某保安队办的邮政储蓄银行卡里有一笔7800元的被打进来又被取走,那个邮政储蓄银行卡当时说是要以后把工资发在内,要我们保安队员在邮政储蓄银行办好,把密码统一设成123456,又被队长收上去,我怀疑是因公司撤点,公司对没有安排工作的老保安队员,每干满一年的保安队员,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公司发给我们了,但队长没有给我们往下发,我已经在某某保安队干满四年,基本工资每个月2100元(含300生活费)。我打电话给原某某保安队的队长队长,队长说是他用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存了一下,又取了一下,你的工资给你结清了,就是不说那7800元的名堂,谁以什么名义存的,他以什么名义取的,只叫我把卡挂失,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6-19 10: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