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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7岁,2015年3月面部疼痛肿胀,在济南取活检化验怀疑淋巴瘤,后去北京会诊确诊为NK/T细胞淋巴瘤,化疗放疗近一年康复出院,于2016年再次复发病理结果仍然为NK/T细胞淋巴瘤,后来皮肤侵犯,取活检我拿到更权威的机构做病理会诊,结果却不是NK/T淋巴瘤,而是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K阳性。我又借了2015年首次患病的病理再次化验,同样是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我刚刚做了病理会诊,我们2015年第一次生病的病理也是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K阳性并且两年来一直使用的是NK/T淋巴瘤的治疗方案,请问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我们可不可以申请赔偿

其他 2017-06-21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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