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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号入职,谈好的试用期是3个月,5月4号部门经理拿了一个转正调薪单给我签字,并未告知我正式的转正时间,公司入职没有入职培训2.入职的时候公司会签一份合同,所有员工统一的合同,标注的工资是当地最低的工资,试用期统一写3个月,公司的意思是这个合同只是应付,入职后一段时间,有人会通知去签一份工资的架构表,把工资拆分几部分,手写的,员工只需签字,没有复印件给员工3。公司每个月15号会发上个月的工资,一部分公司转账,一部分发现金,转账会延迟2-3天,现金部分会延迟一个星期左右4。6月份去财务领5月份剩余工资现金部分时,我以为自己5月份转正了,然后财务拿出我当初经理给我签字的转正调薪单,正式转正日期上写的是6月1号,但是没有被告知过这个时间。与经理协商,经理说,正式转正时间与签单时间中间要相差至少一个月,公司明文规定的,但是我没有看过这个规定,也没有被告知过,四月份的时候我就问了主管,什么时候可以转正,主管说等经理找你签单就行了,问了其他同事,也是这个回答5。到目前为止,经理还没有给我回复怎么处理,我的试用期要怎么算,按劳动法,我应该是5月7号开始转正,公司这项规定合法吗,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7-06-23 2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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