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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女朋友17岁,未婚先孕,女方家庭成员不同意其进行交往,是合法/违法/犯法?若女方父母追究,男方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离婚 2017-06-26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不到女方20岁的法定结婚年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第二,未婚先孕,是二个小孩的共同过错,但并不违法。第三,女方父母不让交往,符合法律规定。第四,如女方流产,男方应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你好,如果男方带其女友长时间外出,是否构成拐骗未成年人罪。
  • 你好,双方自愿不属于违法行为。
  • 你好: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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