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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06年搬入新家,房子是05年交工。08年12月地暖管道爆裂致使楼下受淹,我家砸开地砖后找到爆管处。08年是第三个采暖期,过了两年质保期。由于从管道漏水到发现时有两个星期楼下无人居住,我家对此毫不知情。物业在第一时间知道后认为是我家自来水管破裂,造成损失更大。地暖公司承认是管材质量问题,同意赔偿,但却一拖再拖,现在楼下准备起诉我家,我家感觉很冤,地暖管道又不是我家采购安装,我家从未动过,应该由房产商,地暖公司负责赔偿,连带物业。

其他 2009-03-21 22: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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