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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按揭房子写我的名字,如果离婚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离婚 2017-06-26 16: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婚后还贷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属于的
  • 一般婚后财产平均分,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 如果婚后还有还贷,,还贷对应的部分实与共同财产。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以打电话也可以加我微信,二者号码相同,如果在哈尔滨也可以到我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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