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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南城一居民,因开发(棚改)我们现住地块被征收,可是同一地块同样情况同一性质的沿街居民住房(住改经)不一样的安置政策。 巷沿街“住改经”房屋每平方按5700元补偿并可置换商业门面房,而我们中秋巷的住改经的房屋只给4600左右每平方且只能回迁安置成住宅,东边中夏巷(曾用名:水洼街)与西边中秋巷差距之大令我们全体中秋巷沿街居民不能接受。我们都有营业执照等手续因此向有正义感的律师们提出法律咨询及援助。希望有正义感的律师给于真诚帮助。

其他 2017-06-28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应先向拆迁办了解清楚补偿差异如此之大的原因,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应申请复议,停止签订补偿协议,要求依法听证、重新评估。
  • 具体可以办公室咨询
  • 你的问题可能是存在地理级差问题,前后接到有不同的区别,几类街道你到政府规划部门去查一查,如果地理极差位置相同你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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