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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与朋友吕2012年开始合伙创业,2014年成立公司,但工商登记股权只占5%,实际两人一人一半,后期因为我先生办房子的事,需要名下无任何资产,所以把5%股权转到表弟名下,今年我们想停止合伙,也不想要公司,只要分钱出来,但是股权这事目前不知道如何去谈,我们计划年底分,下半年还有两个工程,等两个工程完事就想分,但股权想早点操作,又担心当面谈会谈崩,请律师支招~

股权转让 2020-02-24 09: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现在掌握的证据是什么?公司是盈利的吗?可以具体致电详细了解下您的事情,给您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
  • 先要取证证明股份比例。
  •   公司股权往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变更,也可以通过拍卖转让,在协议转让中公司股东如果要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遵循这样一条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首先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特别指出:股份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如果股东以外的人出的转让价格币股东高,除非股东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否则股东以外的人就可以购买该股权。  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股东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也未通知其他股东参加拍卖会,将其股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行为,在实质上剥夺了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基于公司法的这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果公司股东要以拍卖方式转让自己的股份的,应当先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是否购买的意见。  上面是自愿拍卖中的情况,如果股东有其他个人债务不能履行的,他所拥有的股权可能被法院作为可以执行的财产进行拍卖。在法院组织的强制拍卖中,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谈话时记得录音,把股权转移的事情说清楚,分红、盈利所有事都说清,先在交谈中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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