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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我想问问,我是2012年10月在某服装公司入职,工作地点在某商场做该品牌店的导购员,公司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到2018年10月,现在由于经营不擅2017年6月撤柜了,公司要调我去离家远的地方工作,如果我不想去可不可以申请公司付给我赔偿金

离婚 2017-06-29 2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你好,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 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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