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经过是:我父亲经营一个农场,通过镇政府农业办了解到信息,县里有科技攻关项目可以申请,随后我父亲就向科技局递交了红薯培育和高产技术推广项目申请材料,大约一个月后项目获得批准,并获得了3万元科技经费,科技经费到账之后约半个月左右县科技局长打电话给我父亲说单位经费紧张要借用1.5万(在项目获准后我父亲去找局长办理收款手续时局长曾向我父亲说过要钱的事),随后我父亲就取了现金交送给了他,关于申请的科技攻关项目我们农场真实实施了红薯育苗和种苗推广,直至现在(案发)还保留有红薯苗床事隔半年后科技局长被举报调查,我父亲也被叫去检查院配合调查,我父亲积极配合并将实际情况都向检查官说明了,检察官告知说局长招认了说我们农场实施的不属于科技项目,局长向我父亲借钱是索要(或索贿),对我父亲不会有什么影响,随后就让我父亲回家等通知将剩余的1.5元退回检查院账户时间又过了约一周检察官又再次通知我父亲去检查院补充材料,我父亲又配合检察官做了一次笔录(内容和上次的一样),之后我父亲被检察官告知说是和科技局长共同贪污被立案,之后就给我办了取保候审回家了我的问题是:1、贪污共犯定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2:我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共犯

离婚 2017-06-30 09: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