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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亲把他的一半房子公证给儿子了,现在不想过户和公证给儿子了,请问能要回吗,有什么办法吗

离婚 2017-06-30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办法还是有的,如有需要请联系律师代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得撤销的,是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在一定情况下是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公证有明显的错误,赠与人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赠与人的理由充分,可支持赠与人的主张,不采信公证书的内容。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规定是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只要符合此条规定的三项事由,该赠与合同不论是否办理过公证、赠与物是否交付、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赠与人均可撤销该赠与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该撤销权的期间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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