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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4月3日出的车祸,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第一次入院住院费是对方垫付,医生开的院外药品费用自己垫付,于4月30日出院开病假3月随时复诊,后因腿部膝关节继疼痛去医院做检查,5月24日医生要求二次住院,办理入院费用自己垫付,中途对方交了1500元,至6月24日医生告知可以出院可医院欠了8000多元。多次与对方商量他都以出差为由拒绝来交费要么就不接电话。我的车子也受损由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维修。由于5月份我车年审到期要求对方付维修款我好提车年审未果,自己先行垫付4000元将车开去年审,但维修费远远不够。审好车又开去了修理厂。现在车修好了,人也因未交医疗费用停止就诊。对方就是不出面不交钱。怎么办?想近快处理好。

其他 2017-07-03 15: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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