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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17个月,给女方,孩子4岁了,男方能要回孩子吗

离婚 2017-07-04 13: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先协商如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需要有合法理由
  •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去考虑。抚育费为未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 要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您好,先协商如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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