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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一起打工认.识的一位工友,因下雨没有上班,两人相约上山去找兰草,再上山的途中爬坡时,对方搬落一块石头,砸伤我左脚中间三个脚指,从脚指根命行成开口粉碎性骨折,中指和二指基本完全离断。在医院产生费用七仟多,在医治时对方付了伍仟多就拒.绝付医费用。出院后经多领导,老板调解无效。现在对方诚认只付几仟元就了事。我现也没有办法,脚上三个指头各上了一根银针,医生说半年后才能下钢针。无奈,家在农村山区,家庭贫困,再此求助律师多指明路,为了尽快得到解决,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报案,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我也不他们管不管。再此谢谢了。

其他 2017-07-04 1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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