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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是通过介绍认识的,彩礼花了7万其他花费加上,花了近十万,几天后结婚了,我认识她时,就知道她乱说话,有时傻笑,她家人说她太老实,我以为是笨,结婚后一直处于不正常状态有时自言自语,但婚姻还能维持,结婚一年多生了小孩三个月,病情更严重了,打小孩,晚上带着小孩跑,不回家,真的没法生活了,我面临家有八十岁的老爸,还有几个月大的孩子,我不在家家里没法生存了,连小孩的生命都不安全,我在家没有一点经济来源,面临这样的情况,如果我起诉离婚,我能退回彩礼吗?还有我会赔偿她以后的生活费和治疗费吗,希望得到大家的回答谢谢

离婚 2017-07-07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并共同生活了退彩礼不太可能,但是如果她是精神病人的话通过法律程序离婚都是个问题。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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