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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是17年应届毕业生,和单位实行的是网签,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网签规定了违约金为1000,现在在试用期,但是签约的时候职位写的是会计,到了公司却让我做出纳,我不想干了,可以不交违约金吗,我查了劳动法,类似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无效,是这样吗?

其他 2017-07-08 2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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