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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故发生于7月8曰早上9点多,我老公开车,副驾坐了我女儿,正好我姐的车从左车道停了下来,我老公看见我姐就停下来说拿钥匙给她,姐姐下了车叫我女儿去县城玩,女儿说好然后下车从前走,然后一辆装猪的车就从女儿身上撞了过去,我自己看见吓死了,宝宝躺在地上,我赶紧抱起女儿去了医院,医生说骨头那些都没事,嘴里缝了好多针,嘴角那里也缝了,我怕她以后会留疤痕,或以后会有什么后遗证,这样让撞人的怎么赔偿呢?

其他 2017-07-10 0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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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 先由交警做责任认定,治疗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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