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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想咨询一下,夫妻向女方家长借款3万元买房,但是没有写借条,后男方有外遇,如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归还借女方家长的3万元,但男方拒绝,请问如何要求男方归还欠款?另,如果离婚女方要房子,房子还在贷款期间,剩下的贷款是否可要求男方来承担,如何让男方承担?

离婚 2009-03-26 11: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只有证明你们确实向你父母借了三万元,法律才能判。他拒绝不怕,只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欠了。房子归谁以后就由谁还贷了。
  • 收集证据后可向法院起诉追偿。若房子归女方所有,没有理由要求男方支付剩余贷款。
  • 你好,要有证据证明有借款或对方承认有借款,借款在财产分割前先共同偿还,剩下的房贷如在分割时未考虑银行贷款,则应由分得方承担。
  • 这3万元要有借条,可以要求该夫妻双方共同返还,但如果没有借条,一般会认一赠与关系。如果女方要房子,除非男方愿意,否则剩下的贷款肯定是女方承担。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剩下的贷款无权要求男方来承担。具体细节建议与本地律师当面交流。
  • 此3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无借条,有其他证明事实的证据也可,男方不同意还款可起诉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剩下贷款不能要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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