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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警察找到我说6月14号撞人了,我也不知道,我说看看伤者,警察不让看,说伤者胁骨断两根,头破了,让我承认酒驾。说承认就没事了。车没有撞痕,行车记录仪也不让着。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7-11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
  • 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或者家属,尽量弥补过错从而减轻责任。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没给下认定书啊,也没拘留我,就把车扣了,6月14日的事,7月5日找的我。我都不知还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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