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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年满17不满18和同学在一饭店吃饭对方5个人其中一个人碰啦他同学一下,开始找茬打我儿子和他同学,第一次打啦我儿子和他同学每人两巴掌,走后不解气又回来一脚把我儿子踹到,我儿子爬起来又一脚,紧接着和他一起来的人又打我儿子一拳我儿子一气之下捅啦对方一刀请问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1-07-01 1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未成年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个人观点你儿子涉嫌防卫过当。 3、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积极辩护。
  • 关键看对方的伤情,只要不构成重伤,你儿子责任就很小,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详细解答
  • 满十四周岁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根据你说的情况,建议你们从正当防卫的角度做辩护,毕竟是对方有错在先,如需帮助可来电提供法律援助
  •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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