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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一人民币99000元。二大写人民币99000元。某某2016年4月8日。在柳某处借款现金用于还款。利息一分五计每月1485。此款如借款人不还或还不上。叫有担保人你现金形式还款及利息。借款人××保人三个日期2016年4月8日。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我现在起诉保人保人能不能失效?

其他 2017-07-11 1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可随时起诉借款人,同时如果没有约定保证形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可推定为连带保证,将保证人一起起诉
    【追问】就我这个借据,我现在起诉担保人失效
  • 你好,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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