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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停工,拖延不交房,理由是没钱,但是后期的项目楼盘现在开始动工了,合法么,有什么方法管控呢,谢谢

其他 2017-07-11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延期交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简称《解释》)中有相关条款。 《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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