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曾经跟着我的老板给某人做工,工程结束后,我的老板因事外出,又欠我钱就给我出具了有效的委托书让我收取这笔工程款,可后来某人却不把钱付给我,而是直接付给了我老板赊账的供货人,而我的老板也失踪了,联系不上。请问一下,不经我的老板同意某人这样做对吗?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征地补偿 2017-07-12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的老板给你出具有效的委托书让你收取工程款,这是债权转让,是有效的。但是你的老板是否通知了某人?如果没有通知的话,那么这个债权转让对某人就是不发生效力的。也就是说某人还是可以不把工程款给你而是给你的老板。 至于某人将工程款直接付给了你老板赊账的供货人,那么就要看你老板与供货人之间有没有债权转让的协议了。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建议您与我一对一咨询,我详细给您解答下,或者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您老板的委托书具体是什么意思呢?是让您拿了这笔钱直接当还债还是说只是代收一下呢?这决定了您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建议您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