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7年2月9日与单位签三年期劳动合同,在6月26日本部门负责人突然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到6月30日,另单位拖欠4,5,6月份费用未报销,5月份绩效奖金未发放,6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放,单位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后2天内发放。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仲裁 2017-07-12 09: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单位通知你离职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