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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09年入司至今,任职总经理岗位多年,近8年。2.薪酬组成:月度工资1万,岗位津贴,驻外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几项合计5500,总计15500月度。年度绩效按利润提成。3.至去年10月开始集团对本公司实施目标管理(也叫承包)需要本人缴纳20万保证金,责任共担,如发生亏损全额扣除。4.截至6月份目前经营情况总计盈利约50万,集团协议总目标37.5万(2016年10月~2017年12月31日)5.现集团以本人自律性打卡,行政管理不致为由,不是以业绩达成差距大为由,单方对本公司总经理人员进行调整。请问一是离职补偿(应该属于被动)问题?二是从目标管理这种情况,集团单方终止,是否可以进行补偿?另补偿标准有没有?

刑事辩护 2017-07-15 09: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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