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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全是别人,我受伤只是门诊治疗,可以问对方索赔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大概是多少?从出事到伤好整整治疗了一个月。谢谢

其他 2017-07-14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你好,伤情稳定后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等情况计算相关费用。
  • 您好,营养费需要遵循医嘱;不构成残疾,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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