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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月1号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了,交警责任认定是各负一半责任,我医疗费花8千多块,住院13天。对方该怎样赔款,我摩托车证件齐全,对方保险又会怎样理赔?

其他 2020-09-19 14: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 根据责任和损失理赔
  • 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医疗保险都是不能报销的。不管是对方的还是你自己的都不能走医疗保险。只能走交通事故赔偿。你是全责,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有你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你自己的损失,只能由你的商业险赔偿。要是没有商业险的话,只能是自己成担所有费用。因为交强险是只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
  • 责任认定流程: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 《交通事故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 你的损失由对方保险赔偿。有东方朔 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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