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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去一趟,我不去可以吗?按照法律法规,我不需要建议。

刑事辩护 2020-07-16 22: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最好去。。。。
  • 关于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 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 关于债务追讨诉讼的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派出所叫你去做什么?
  • 建议配合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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