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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下班途中突然发病算工伤吗

其他 2018-12-11 06:2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发病的原因是什么呢?你的下班途中是否还在工作场所内呢?有没有去医院做鉴定,你是什么病情?属于工伤的情况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一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客运伤害的,才能算作工伤。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您好,请问您具体发病原因是什么呢?病症和工作有关吗?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客运伤害的,才能算作工伤。您现在具体状况不明,建议您转为一对一或者来电咨询。
  • 您好,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突然发病算不上工伤的,但是如果您是职业病的话是可以考虑工伤的。建议您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来电咨询,待我们了解详情之后再为您做出进一步解答
  • 你好,请问是否有发病史呢?如果是自己本来就有的病不是工作导致的话,是不算工伤的。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所以,你朋友不属于工伤。  
  • 1、下班后受伤,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伤认定怎么算?通常情况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您好,请问您是什么病呢?是因长久的工作造成的吗?由于涉及隐私,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免费解答。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什么病呢,是跟工作有关的吗,建议你详述一下你的情况,以便我为你做出准确的判断。
  • 你好,请问是什么情况呢?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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