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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好,我弟是做生意的,他邻居家总有脏水流我弟弟家店门口,说了几次对方不听,后来我弟媳妇就说了对方几句。对方女的过来就是俩耳光,我弟听见动静后就出来问怎么回事,对方男的就打我弟弟。我弟媳妇捉着对方不让打了,可对方把我弟媳妇弄倒在地,摔坏了,当场昏迷,我弟报案了,后来我弟媳妇被鉴定轻伤一级,派出所不抓人,经过两个多月后,我们一直找派出所,后来才抓人,可没几天人又被放了,说是取后保审,说法院拒绝铺爪。说什么不是故意伤害,条件不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7-21 09: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刑事犯罪。通过你的描述对方没有故意伤害弟媳的故意,只能评价为过失。流脏水可以说是侵犯你弟的相邻权,这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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