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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动迁户,家里有10个户口,包括三个大家庭,我大姨、她的儿子、女儿、孙子、外孙5个户口,我、我妈、我女儿3个户口,舅妈和她女儿2个户口,共10个户口,目前实际居住人为我妈、我、我老公(外地户口)和我女儿4口人,并且我们家是无房户,我大姨她家4口人都属于他出有房,不能托底,她们家执意要全货币,并且全货币奖励有116万,现在我们家需要动迁房,那么就没有116万奖励了,现在她们要我家给她们5口之家赔偿58万奖励费,是否合理,并且我们家4口人托底钱她家也要平分,这样导致我如果要房的话还要贴不少钱。请问律师他们这样是否合理

拆迁补偿 2017-07-26 15:3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全货币奖励款,是给有权购买安置房但放弃认购安置房的家庭成员的。如果只有你们一家四口可以认购安置房,那么,全货币奖励应当归你们家所有,其他家庭成员是不能主张分配的。你大姨只愿意分配部分的全货币奖励给你们一家,不合理。同样道理,你们选择认购安置房,是你们的合法权利,你们没有义务赔偿其他家庭成员。至于托底保障补贴款,应当由被认定为托底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均分,未被认定的家庭成员无权分配。
  • 没有所谓的合理不合理,对方觉得你这块不合理就会起诉你,你这边也一样,所以结果就是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 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托底,就是货币也没有那么多,协商不成可起诉主张。
  • 承租人代表全家签约,具体建议面谈。
  • 不合理!属于他处有房,不能托底就不是安置对象!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对同住人和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 不合理,直接拒绝啊
  • 如果协议已经签订,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处理,法院会优先考虑实际居住人的
  • 协商 协商不成可起诉
    【追问】我们家是公租房,原本是我外公外婆是承租人,他们去世后大姨变成承租人,现在三番五次找我协商就是怎么赔偿她家一半的全货币赔偿款,他们家人都是他处有房,托底也托不进,什么奖励和补偿都要拿一半,我不知她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回答】协商不成等被告
  • 具体要看你大姨是否符合安置人口的条件,是否能够享受拆迁利益。
    【追问】您好,我们是公租房,大姨是承租人,她们家的人都属于他处有房,不能托底,这样的情况她们属于安置对象吗?还有她这样分补偿款和要我赔偿一半的全货币奖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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