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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有一女2009年7月30日出生,我们于2010年12月7日离婚,离婚孩子1岁4月,给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400元,现在孩子还不到2岁,目前男女双方都是一个人,照顾孩子就没法上班,所以到目前为止半年多时间里积累已用完,400元也只够孩子半月生活费而已,不上班没钱照顾孩子,照顾孩子没法上班,女方也觉得自己条件也差不多,也不愿抚养孩子,双方无法协商一至,有没什么办法,比如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为一方各照顾半年或一年之类的,是否能得到支持!

离婚 2011-07-03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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