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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上班时认识了一个同事,他办信用卡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时隔三年我们没有见过面,而我已经结婚生子。现在他好像是钱还不了了然后一直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告诉他们我们没有联系过了,可他们还是一直给我打电话,今天还说要给我寄律师函,我想问问这个我有责任吗?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吗?

离婚 2017-07-26 21: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请问当时他留你的号码征求过你同意吗?你有作为担保人签名吗?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 你好,请问你有作为担保人签过字吗?还是只是作为紧急联系人留了电话号码呢?第一种情况的话你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二种情况的话,你是不需要担心的,紧急联系人没有还款义务。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咨询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您好,请问当时留你的手机号时您是否知情?为什么会留的您的手机号呢?您是否为他提供担保了呢?您有没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方便的话您可与我进行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告诉我详情,我好给出您具体的法律指导。
  • 你好,如果是仅留的你的手机号,那么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借款人也不是你。如果是用你的身份信息班里的信用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述,以便做出进一步解答。
  • 你好,请问当时他留你的号码征求过你同意吗?你有作为担保人签名吗?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请问你现在还联系得上你同事吗?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来电咨询。
  • 不予理会,跟你没关系,越解释他们越来劲
  • 您好!如果对方留的你的电话作为紧急联系人,那就不用担心,你就没有还款义务,也不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建议您拉黑他们的电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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