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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租车,昨天一醉酒男子骑电动车追尾并无造成人员受伤,该男子无理取闹最终通过事故科。事故科以男子喝酒为名,在没有留取对方身份信息和电话的情况下将人放走。致使现在无法联系对方协商不成,交警说十个工作日放车,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吗?

其他 2017-07-28 0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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