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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感情不合,而且分居好几年了已经,去年已经起诉过一次但是没有离成功!时隔一年男方又来我的居住地来闹!就在这时出现了家庭暴力事件!用斧头将我儿子砍伤!而且去我老家恐吓我的家人等事件!我想为此再次起诉离婚!但是领证处是在男方(浙江省温州市)而我现在想在我们这边(山东省诸城市)起诉离婚!请问是否可以!

离婚 2011-07-04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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