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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山区枫泾镇农兴村8组在2005年动迁的时候没有经过户主的同意和签字将我们的房屋拆除,造成了遗漏房屋的补偿,安置面积一样都得不到。到2010年8月的时候才发现,去年10月25日才补上我们夫妻3人的安置面积户籍4人还是漏掉1个。由于拆迁办的工作疏忽给我们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恳求律师能够救救我们还一个公道。急,急,急。

征地补偿 2011-07-04 2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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