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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地区,某私企,4月17日签订的试用期合同,三个月转正,7月21日签转正合同(但是没提档,没上社保说是8月份开始给上),但是公司没有按时支付5、6月工资,上班以来只拿到了几天的工资,一直拖欠,我现在这个情况,公司说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我是不是可以无条件随时离职,我如果离职了拖欠的工资怎么算?是否应该有相应的补偿?公司如果没有钱支付工资怎么办?离职之后是否还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呢?

其他 2017-07-31 12: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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