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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放别人家不见了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7-08-01 21: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应该没有付费,对方是无偿保管的,一般不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3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对方有保管义务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 您好! 如果你有付给保管人一定金钱的可以要求赔偿。 欢迎详询!
  • 你好,,只要对方不是严重过失,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你有付给保管人一定金钱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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