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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装修行业的,前几天我给自己家的客户下废料,对面户把垃圾堆放到我家了,我把垃圾给放回去了,第二天又把垃圾放到我家,我们把垃圾放回去,然后在他家门口留一个纸条,写着自己家的垃圾自己清,如果不是我给你清,并留着电话号码,对方上楼以后把纸条撕掉,跑到我这头,跟我发生争吵,然后把垃圾往这头扔,有一个理石套砸到我,手上多处受伤,缝合了三针,去医院花销5000多,报警了,警察出警了,让我先养伤,几天后我去派出所调节。对方不承认是他扔的。说是我不小心刮的!我跟警察要出警记录,警察说是他们内部的,不可以给我们,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8-01 20: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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