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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摩托车没有交强险,我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没有责任。请问对方的保险公司该赔偿我医药费和修摩托车的钱吗

刑事辩护 2020-10-11 04: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应该赔偿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交强险在赔付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责时赔多少,一种是无责是赔多少。
    经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保险合同》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这意思是说,当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有责时,不管是全责还是主责或是同责还是次要责任,只要认定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强险就按有责任限额来赔,如果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无责的话,那交强险将按无责的限额来赔偿。
  • 收集有利证据,向画栋雕梁,车主和保险公司..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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