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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3岁经朋友介绍我去一家半成品串烧处工作因不知道是什么工作性质事先去看了也进加工厨房观看体验了工作性质二天后再去此地报道由一名助理带到公司面试在详细问清楚可以休息周日不调换工作的情况下上班了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履行合同二个月后的一天下班时候突然告诉我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在我要求给出清楚理由时竟给出荒唐的说我对董事长不礼貌来解聘我董事长是谁我都不清楚其实解聘的理由是裁员后来又说只是厨房辞退不是公司辞退但是解聘书已经以微信形式发给目前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和串烧厨房是同一老板我是否有理由投诉要求补偿劳动仲裁说我超龄只有法院才能受理我该怎样维权

其他 2017-08-08 22: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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