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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本地的在山东能办理离婚吗

征地补偿 2017-08-03 18: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相应的法律法规: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律师建议:您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条对照,然后选择最方便自己的地方诉讼离婚
  • 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地都在山东且超过一年是可以在这起诉的
  • 你好 在山东有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山东起诉
  • 协议离婚须去户籍地
  • 您好! 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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